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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院外计算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7 | 发布人: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院外计算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验室职工及学生因科研需要使用云计算资源的行为,保障科研任务高效、合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中心职工、学生因科研任务需使用云计算资源(如高性能GPU等)且实验室内部计算资源无法满足需求时,须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使用流程与审批
第三条 整体流程
1.申请审批:申请人填写《云计算资源使用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云计算资源。
2.资源使用:按申请内容使用云资源,并实时监测实验状态。
3.记录提交:实验结束后,提交完整实验记录(附件2)及实验总结(附件3),经导师、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归档。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细则
第四条 申请要求
1.    申请内容:
o    科研课题编号及名称;
o    具体科研任务描述;
o    云计算资源类型、数量及必要性说明;
o    预估机时(精确至小时)。
2.    签字确认:申请人、导师、中心主任须在申请表(附件1)签字,未签字视为无效申请。
第四章 实验记录规范
第五条 记录要求实验记录(附件2)须包含以下内容:
1.    任务信息:实验名称、简介、详细方案及起止时间;
2.    资源使用:实际使用机时、扣费凭证(如账单截图);
3.    实验过程:运行状态、问题及解决方案;
4.    结果分析:实验结果、结论及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实验总结与反馈
第六条 总结提交
1.    内容要求(附件3):
o    实验运行过程与结果概述;
o    机时消耗统计、是否超时及原因说明;
o    后续实验计划(如需)。
2.    签字确认:总结需经导师、中心主任签字后归档。
第六章 报销与费用管理
第七条 机时管理
1.    机时分配:中心统一采购云计算机时,按申请审批结果分配。
2.    超时处理:
o    预计机时耗尽前,申请人须与导师沟通后续计划;
o    未经导师及中心主任批准的超支部分,由申请人自行购买补充,费用自理。
第七章 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八条 监督机制
1.    中心定期检查实验记录、实验总结与机时消耗匹配性。
2.    发现虚假申报、超时未报等行为,暂停申请人及导师3个月云计算资源使用权。
第八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附件清单
•    附件1:《云计算资源使用申请表》
•    附件2:《实验记录模板》
•    附件3:《实验总结模板》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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