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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8 | 发布人:运维账号
为加强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考勤管理工作,遵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更好地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为科研推进提供助力。
实验室员工考勤管理按照依托单位的考勤管理办法执行,认真落实好先审批后休假。
在现有的依托单位的考勤管理办法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考勤的管理,现推出以下几条规定:
第一条 实验室请假流程:
实验室员工需要休假的,需提前至少一周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并交接好手上的工作后,经依托单位同意后方可休假。
实验室员工因故需要请病、事假的,需提前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征求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二条 实验室考勤:
实验室按照依托单位规定,工作日7:00~24:00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足6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
原则上,员工每月请假时长不能大于3天,超过3天的后将会按照实验室员工绩效管理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验室统筹月绩效部分=工作天数/22*员工级别对应每月绩效*统筹比例
由于实际员工工资发放是提前计算并提交的,故差额部分由实验室员工承担。
第三条 其他未做规定的设备相关的制度按照依托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五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解释。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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