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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院内计算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7 | 发布人: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院内计算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验室职工及学生因科研需要使用院内计算资源的行为,保障科研任务高效、合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中心职工、学生因科研任务需使用实验室内部计算资源(如高性能GPU等),须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使用流程与审批
第三条 整体流程
1.申请审批:申请人填写《院内计算资源使用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中心主任审批并确认具体使用时间段后,方可使用院内计算资源。
2.资源使用:按申请内容使用院内资源,分为现场操作和无线局域网操作两种模式;其中,现场操作:发送时限门禁密码;无线局域网操作:设置IP访问时间。
3.记录提交:实验结束后,提交完整实验记录(附件2)及实验总结(附件3),经导师、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归档。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细则
第四条 申请要求
1.    申请内容:
o    科研课题编号及名称;
o    具体科研任务描述;
o    院内计算资源类型、必要性说明;
o    预估机时(精确至小时)。
2.    签字确认:申请人、导师、中心主任须在申请表(附件1)签字,未签字视为无效申请。
第四章 实验记录规范
第五条 记录要求实验记录(附件2)须包含以下内容:
1.    任务信息:实验名称、简介、详细方案及起止时间;
2.    资源使用:实际使用机时,进出实验室登记;
3.    实验过程:运行状态、问题及解决方案;
4.    结果分析:实验结果、结论及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实验总结与反馈
第六条 总结提交
1.    内容要求(附件3):
o    实验运行过程与结果概述;
o    机时消耗统计、是否超时及原因说明;
o    后续实验计划(如需)。
2.    签字确认:总结需经导师、中心主任签字后归档。
第六章 报销与费用管理
第七条 机时管理
1.    现场操作时间段:工作日 9:30-17:00,严格控制时间,离开须汇报关门情况;
无线局域网时间段:不限时间段。
2.    超时处理:
o    预计机时耗尽前,申请人须与导师沟通后续计划;
o    未经导师及中心主任批准的超支导致实验中断,后果自负。
第七章 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八条 监督机制
1.    中心定期检查实验记录、实验总结与机时消耗匹配性。
2.    发现未汇报关门情况、虚假申报、超时未报等行为,暂停申请人及导师3个月院内计算资源使用权。
第八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附件清单
•    附件1:《院内计算资源使用申请表》
•    附件2:《实验记录模板》
•    附件3:《实验总结模板》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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