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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差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8 | 发布人:运维账号
为加强生物计算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差旅管理工作,遵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更好地完善差旅管理制度,为科研推进提供助力。
实验室员工差旅管理按照依托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认真落实好先审批后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和餐费标准严格按照职务级别和报销规定进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差旅的管理,现推出以下几条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资金来源:
1. 因实验室员工或学生因个人项目原因或个人学术交流等个人原因出差,原则上经费由实验室员工个人项目承担;
2. 由于实验室员工个人项目经费不足,而需实验室统筹项目承担的,需征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二条 差旅次数限制:
1. 原则上,实验室员工每人一年可因公出国两次,且第二次出国的理由要足够的充分;
2. 原则上,实验室员工或学生每年可国内出差五次,超过部分需要足够充分的理由,报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3. 由于争取项目、重要会议学术报告、实验室安排的出差不计入以上差旅次数限制。
第三条 其他未做规定的设备相关的制度按照依托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解释。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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